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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受低保的条件?

添加时间:2018年7月29日 来源: 东阳离婚律师   http://www.xxzqzwls.com/

  享受低保的条件?

  经济不好啊,我上年中旬失业到现在都找不到工作,我的老婆因为没有什么文化就帮人看管孩子,女儿还在读书,所以想问问大家: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?要符合哪些条件的。

  律师解答:

 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:

  申请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,条件是:

  1、必须持有非农业户口;

  2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;

  3、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。

 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,按照低保标准(150元/月)补差保障。

  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(抚养)关系、户口在一起并且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。具体有:夫妻;父母与未成年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、养子女、继子女、非婚生子女;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、外孙子女;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、继父母;孙子女、外孙子女与子女双亡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兄、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、妹;其他经认定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。

  低保的办理过程:

  低保审批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是,市民政局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的具体管理;乡镇街区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及日常具体管理;社区成立评议小组,协助审批机构做好申请低保待遇人员的家庭收入、实际生活水平的调查核实及低保政策宣传、低保对象日常管理。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,要以户主名义,通过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低保。没有提出书面申请低保的,低保审批管理机关不予办理。

  相关法律知识:

  概述

 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。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、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“三条保障线”制度的基础上,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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