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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算是近亲结婚,近亲结婚的法律效力如何 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

添加时间:2023年10月28日 来源: 东阳离婚律师   http://www.xxzqzwls.com/

  方上校,东阳离婚律师,现执业于浙江巨鲸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。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不畏艰险、奋力拼争,愿尽自己的所能,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。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,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!

怎样算是近亲结婚,近亲结婚的法律效力如何

  在我国一些落后的农村地区,存在着很多近亲结婚的现象,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后代患上遗传病的概率,那么怎样算是近亲结婚,近亲结婚的法律效力如何由为您解答。



  虽然随着思想观念的不断进步我们现在都倡导婚姻自由,但并不是任何情形下都可以结婚的,法律还是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性条件,比如说结婚年龄以及是否属于近亲结婚等,那么怎样算是近亲结婚,近亲结婚的法律效力如何整理了相关知识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
  一、怎样算是近亲结婚


  近亲是指三、四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,如果他们之间通婚,就称为近亲婚配。由于每个正常人都可能携带5~6个有害隐形基因,当非近亲结婚时,夫妻双方有相同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极小,所以后代一般不会患有遗传病。但当近亲结婚时,这5~6种有害基因;相会;的概率就会明显提高,后代就有可能患1种甚至多种遗传病,进而导致流产、死胎、婴幼儿死亡或身体严重缺陷等。因此,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。


  二、近亲结婚的法律效力如何


  近亲结婚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。




  《婚姻法》第七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结婚:


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;


 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。


  第十条第二项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

  重婚的;


 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


 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

  未到法定婚龄的。


  三、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有哪些


  1、父母和子女之间、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、姥姥、姥爷和外孙子、外孙女之间,当然不能结婚。


  2、和自己的伯伯、叔叔、舅舅、姑姑、姨母不能结婚。


  3、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。


  4、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,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。


  5、不同辈的叔、伯、姑、舅、姨与侄、甥,即叔叔不能和兄的女儿结婚。


  6、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;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;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。


  为您介绍的关于;怎样算是近亲结婚,近亲结婚的法律效力如何;的内容。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,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,这种关系结婚会把有害基因传给后代,提高遗传病的患病率,因此我国法律对此种婚姻关系予以禁止。如果您还有疑问,欢迎上咨询专业律师。







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

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 1.精神病患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法律是否允许精神病患者,首先可以分析,所患精神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疾





  精神病结婚可以结婚吗


  1.精神病患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



  法律是否允许精神病患者,首先可以分析,所患精神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。对那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的疾病并未规定。一般都援引《母婴保健法》及相关规定。但下面引用的这段文字值得重视:


  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”的禁止结婚。这里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否包括精神病,除了1950年《婚姻法》列举了“精神失常未经治愈”外,现行《婚姻法》及《条例》皆没有明确规定,也没有正式的法律解释予以确认。学界在探讨这一问题时,几乎都是引述1994年颁布的《母婴保健法》及其配套规定。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,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,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。但2001年的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则规定,婚前医学检查发现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的,“医师应当……提出预防、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。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,可以暂缓结婚,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。”与前者的表述有别,后者规定当事人“可以”而不是“应当”暂缓结婚。卫生部2002年制定的《婚前保健工作规范》规定“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、极重度智力低下,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;重型精神病,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”,属于“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”,应“建议不宜结婚”;此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属于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,“建议暂缓结婚”。


  另外,从法律行为的要件角度分析,精神病患者是否具有相当的行为能力。因为精神病患者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。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则除纯受利益的行为外无意思能力,本人也就无法有效地完成缔结婚姻的法律行为。其在婚姻法上的依据应是“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。”



  又结婚系身份行为,不得适用代理,所以这种精神病患者实际上是不能结婚的。



  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呢民通第十三条规定: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



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


  那么,结婚是否与这种精神病患者的精神健康相适应,理由何在,则需继续讨论。


  2.精神病患者被配偶虐待,能否提出离婚


  当然,我说的被虐待只是引起这个问题的一种可能。


  离婚有两种途径,即和诉讼离婚。



  就协议离婚而言,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当的行为能力。《婚姻登记条例》并未区分无或限制行为能力,而是于12条规定“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:



 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;



 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;



  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。”



  就诉讼离婚,我赞同JAL斑竹的分析。而且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还规定,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,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,仍应出庭;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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